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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统招专升本)招生考试
2022年报考复习指南

发布时间:2013-7-15 8:30:28 作者/来源:辽宁专升本辅导在线 策划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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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BRIEF INTRODUCTION
  依据《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知道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制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01〕6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省开展辽宁省应届高职高专合格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试点工作,即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简称“辽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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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APPLICATION CONDITIONS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我省继续实施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我省域内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升学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精神,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高职升学(专升本)专项计划”,按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安排适量高职升学(专升本)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 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② 在上一年度参加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③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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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REGISTRATION METHOD
  报名时间:报考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大约为每年的12月中旬,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同时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流程: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址为:https://dkwb.lnzsks.com)→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
  ①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生报名登记表》(高职升学)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最后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
  ② 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退役士兵的资格认定、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退役士兵学籍学历认定、省招考办负责退役士兵相关信息汇总。
  退役士兵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支付缴费、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报名环节后,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辽宁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登记表》),到报名所在地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退役士兵学籍学历信息;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将高职升学退役士兵名单提供给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认定。
  ③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核认定由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将高职升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名单提供给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均视为放弃对口升学报名。
  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网上已经缴费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未取得报名资格,经考生本人申请予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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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VOLUNTARY FILLING
  (1)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时间为次年3~4月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志愿设置: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
  (3)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的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无效志愿。
  (4)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规定,参考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志愿报表,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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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MINATION SUBJECTS
  (1)考试科目: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考试、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3部分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考试科目为: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2)科目分值: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每年的5月左右进行。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的考点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各牵头院校完成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等工作,并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
  (5)特别说明:报考高职升学的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技能考核。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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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ADMISSION PRINCIPLES
  (1)录取办法: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退役士兵高职升学实行单列计划招生,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专升本文件要求,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高职升学(专升本)专项计划”,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高职升学录取工作。
  (2)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并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具体录取安排见《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进档考生,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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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学历
STUDENT STATUS
  (1)新生入学时,招生院校要对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册学籍。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有舞弊行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新生报到时,招生学校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合作机构:辽宁省教育厅辽宁专升本招生考试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大连奥通教育锦州添翼教育大连富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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