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发〔2017〕32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职业教育
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
及2020年起不再招生专业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稳定、逐步过渡、不断完善的原则,经研究确定了2017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不含师范类专科升本科专业),以及2020年起不再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本科专业,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市教育局和有关职业院校,及时将此通知内容转发各所辖职业院校和广大考生。有关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的相关要求和信息,请咨询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
附件:
1.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一览表
2.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一览表
3.2020年起不再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拟文 2017年4月10日印发
【文件扫描件】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辽宁专升本辅导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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