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专升本考试的有关政策(点击浏览)
二、招生计划及报考代码对照表
学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数 |
专业综合课代码 |
专业课综合课科目 |
1406 |
01 |
环境设计 |
2年 |
60 |
57 |
理论测试:设计史 |
02 |
数字媒体艺术 |
60 |
||||
03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04 |
产品设计 |
30 |
注:1、所有专业均为艺术类专业,要求一定美术基础;
2、招生政策咨询:0411-86323661、86323693。
三、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点击浏览)
四、报名及考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8日至4月20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2、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3、考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分值 |
|
5月17日 |
9:00-11:00 |
外语 |
150分 |
14:00-16:00 |
计算机 |
150分 |
|
5月18日 |
9:00-11:30 |
设计史 |
150分 |
14:00-16:30 |
设计基础 |
150分 |
注:由于为艺术类专业,对于考生的理论基础和设计基础的要求相对平衡,故我校调整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理论测试(设计史)150分,职业技能测试(设计基础)150分。
4、外语、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 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考生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需自备绘画工具(如画笔等)。
五、录取
1、录取工作于6月11—15日在省招考办进行,不再进行补录。
2、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我校确定)的考生,将不被录取。
(2)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单列招生计划,参加我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录取。
(3)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在新生报到时,我校会对学生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辽宁省201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3月5日-30日 |
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研究制定政策和实施方案 |
省招考办 |
4月4日 |
报名工作培训会,领取报名资料 |
省招考办\生源学校\招生学校 |
4月8日-20日 |
考生报名 |
省招考办\生源学校 |
4月21日-23日 |
送交报名软盘,核对报名信息 |
省招考办 |
4月23日-5月15日 |
数据整理、打印考生准考证 |
省招考办 |
5月13日 |
考前考务会、发放考生准考证 |
省招考办\生源学校\招生院校 |
5月8日 |
入围命题 |
省招考办 |
5月11日-14日 |
印刷试题 |
省招考办\印刷厂 |
5月20日前 |
体检 |
考生所在学校 |
5月15日 |
省招考办监察员培训会 |
省招考办 |
5月15日 |
发放试题 |
省招考办\招生学校 |
5月16日 |
评卷工作培训会 |
省招考办\评卷学校 |
5月17日-19日 |
考试 |
省招考办\招生学校 |
5月18日 |
送公共课试题 |
省招考办\招生院校 |
5月19日-30日 |
评卷、登分 |
省招考办 |
5月23日 |
报专业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
省招考办\招生院校 |
6月5日-20日 |
168信息台查询考生成绩 |
省招考办 |
6月5日 |
发放考生成绩条、成绩册 |
省招考办\生源学校 |
6月11日-15日 |
录取 |
省招考办\招生学校 |
6月20日-7月15日 |
168信息台查询考生录取结果 |
省招考办 |
七、收费标准
1、我校各艺术类专升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均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八、招生业务职能部门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腾讯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t.qq.com/dlpu3661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
|
标签: |
评论加载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