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指定教材:
《设计原理》杨滟珺主编 辽宁美术出版社(2005年)
《感物写象》肖福科著 辽宁美术出版社(2008年)
第一部分 专业理论综合考试部分(150分)
考试科目:设计史,考试时间:150分钟,成绩分配:总分150分
一、设计概论
1、了解设计的产生、发展;
2、掌握设计的社会功能。
二、设计领域的划分
1、了解设计样态;
2、掌握组群的新构成。
三、设计语言
1、了解视觉语言与听觉、味觉、嗅觉、触觉语言的关系;
2、掌握视觉语言的稳定性与变动性;
3、熟练视觉语言的象征。
四、设计思维
1、了解抽象思维与意象思维;
2、掌握抽象思维与意象思维在设计中的作用。
五、设计文化
1、了解设计与文化的关系;
2、掌握古典文化、现代文化、后现代文化;
3、文化的进化对设计的影响;
4、文化对设计师风格的影响。
六、设计与环境
1、了解自然环境对设计的影响;
2、了解社会环境对设计的影响。
第二部分 专业技能综合考试部分(150分)
考试科目:设计基础,考试时间:150分钟,成绩分配:总分150分
一、造型能力
1、形象表达丰富深入;
2、形象结构关系准确。
二、形象联想能力
1、能够根据原形象进行联想;
2、原形象与联想形象的关联性恰当。
三、形态表现能力
1、线条运用熟练;
2、主体形象突出;
3、形象生动,具有个人风格。
四、画面构成
1、形象安排完整;
2、注重形象之间的有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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